为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,确保食品质量安全,本企业特向社会承诺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产品,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。
二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相关规定组织生产,保证持续满足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;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。
三、严格执行原辅材料、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制度,并建立好相应台帐,如实记录法律规定记录的事项,查验记录台帐保存不少于二年。
四、严格生产过程控制,与企业关键岗位责任人签订责任状,记录好相应投料、过程控制记录,相关记录保存不少于二年。
五、严格执行生产管理制度,建立和完善原料进货、使用台帐。
六、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,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。
七、严格执行产品标识管理制度,保证生产的产品标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
八、不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;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,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。
九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,倡导行业自律,切实履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,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。
地址: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浮来工业园 电话(Tel): +86-(0)633-7771161/7771162 传真(Fax): +86-(0)633-7771151 |